《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宣传贯彻学习该《条例》,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社会信用意识,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诚信的共识和理念,济源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举行了《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专题宣讲会。
宣讲会上,济源市社会信用办公室李保红主任围绕《条例》的立法背景,详细解读了《条例》出台的必要性、主要内容及新亮点,对《条例》每章的核心内容和创新突破进行了重点阐释。李保红主任语言生动、分析透彻,对于广大干部学习了解《条例》内容、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增强社会信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不断增强社会诚信度具有很大的启发性和指导性。
宣讲会由局四级调研员李岩同志主持。他最后指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十八大以来中央部署深化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事关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强化经济社会监管的有效手段和方式。希望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把《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和责任落到具体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以良好的社会诚信服务济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健康发展,为济源在全省发展中出重彩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