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学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发挥模范引领作用,12月24日,人社局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学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该局副局长张丽君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主要内容。《条例》从公共秩序、文明出行、公共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文明旅游等多个方面,重新定义了文明礼貌基本规范。
会上张丽君对全局党员和干部职工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做好做实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二是树立文明观念。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维护公共秩序、文明出行、保护生态环境,自觉遵守各项文明规定,积极参与各项文明活动。
活动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将自觉遵守《条例》规定的文明行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提升个人品德,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