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提高投资吸引力、增强市场主体投资信心的关键要素。为扎扎实实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示范区党工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责,梳理制定了服务企业工作举措,凝聚政法合力,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为济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示范区党工委政法委
2024年服务企业五项举措
一、提升企业周边治理效能
扎实开展“三零”平安创建,强化企业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多元预防化解涉企矛盾纠纷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讼解纷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矛盾纠纷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纠纷解决成本。
三、加强对涉企案件的监督
建立涉企案件统计报送机制,筛选典型案件开展案件评查,排查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插手经济纠纷、违规违法办案等问题。
四、强化对涉企案件的协调督办
建立涉企案件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研判政法单位办理涉企案件的总体情况,对重大、复杂、疑难、敏感案件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专班,集中政法合力,依法从快办理。
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络
组织政法机关对涉法涉诉重点企业开展集中走访、座谈,及时了解企业司法诉求,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济源两级法院
2024年服务企业十项措施
一、不断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
为涉诉企业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一站式”诉讼服务,企业申请立案材料齐全的,确保做到“当天提交,当天立案”。
二、坚持高效解纷,降低民营企业维权成本
涉企案件逐案附《提醒单》,提醒法官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在审理、流转、执行等方面提速增效。
三、强化涉企案件全流程提醒,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
对所有涉企案件做好随案“自动履行提示”工作,告知不履行的后果,最大限度调动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的意愿。
四、深化“执行 110”工作机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将“执行110”举报热线电话、值班备勤、公安协助查控、悬赏举报等制度有机对接,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即动、快速联动、昼夜通勤、远近必到,织密强制执行的法网,使有履行能力却故意逃避执行的老赖“无路可退、无福可享、无心可安”。
五、积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在涉企纠纷中严格规范保全程序,依法采取“活封活扣”“置换保全”等柔性执行方式。实行“预处罚”工作法,将有可能采取的执行强制措施提前告知企业,促使企业主动履行。
六、加大破产法律制度宣传力度,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
坚持正面宣传,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破产观念。引导有挽救价值和可能的企业及时申请破产重整或和解,通过公平清理债务获得重生。强化执破融合,助力已无挽救价值的企业尽快出清,盘活“僵尸企业”存量资产。
七、提升智慧法院建设和应用水平
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对不能到庭的企业当事人开展网上庭审,提升企业参加诉讼的便利度。
八、持续优化企业参与诉讼意见反馈机制
深化应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满意度评价系统,引导涉诉企业对法院工作进行满意度评价,及时发现不足、改进工作,提升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九、健全司法服务保障长效机制
持续提升12368热线服务水平,在官微平台设置“服务企业一键通”版块,发挥“济源法院联企微信群”效能。落实“企业提问、法官解答”的“菜单式”服务企业模式,为企业提供定向精准的释法答疑法律服务。
十、“请进来+走出去”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通过常态化开展邀请企业家、企业职工旁听庭审、资深法官进企开展法治宣讲、专题普法讲座等活动,不断拓宽法院与企业的联络渠道,提升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水平。
济源检察机关
2024年服务企业十项措施
一、依法严惩破坏公平竞争领域犯罪
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重点打击商业贿赂、虚假广告、串通投标,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的敲诈勒索、损害商誉、强迫交易等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重点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恶犯罪。
二、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
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二)》及相关检察政策,回应民营企业诉求,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各类犯罪,充分发挥新的法律规定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作用。依法打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以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
三、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深化综合履职提升保护效能
依法严惩假冒注册商标、专利犯罪、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既依法保护大型企业,更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合一”综合履职,认真落实知识产权案件特邀检察官助理、技术调查官等辅助办案制度,进一步提升综合司法保护能力水平。
四、开展涉企犯罪案件专项立案监督
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涉企犯罪立案监督、“挂案”清理、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拓展监督线索来源。对涉嫌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犯罪应立未立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持续跟踪监督,防止有案不立、压案不查。
五、开展对涉企民事诉讼活动专项监督
加强对重点领域生效民事裁判的监督,依法平等保护,维护公平交易规则。加强对民营经济主体涉物权、债权、股权等合法财产权益相关民事案件的监督,依法认定财产归属。
六、开展对涉企行政违法行为的专项监督
加强涉企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统筹行刑反向衔接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损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
七、开展“安商惠企”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在办理各领域涉企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中,注重以监督促治理,积极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依法办理反垄断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健康发展营造良好公平竞争环境。
八、完善涉企案件控告申诉机制
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作用,畅通涉案企业控告申诉渠道。对申请立案监督、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财产措施监督、申请超期办案监督、提出刑事申诉等控告申诉重点案件,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办理力度,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九、开展国家工作人员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相关犯罪专项整治
密切监检衔接,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企业权益犯罪。充分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进一步完善监检衔接机制,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在政商交往中利用职权搞利益交换、权钱交易等问题,营造亲清关系,强化司法保障。
十、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促进第三方机制运行,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密切与人民法院在办理合规案件中的衔接协作,推动合规办案全流程适用。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引导民营企业加强自身合规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合规经营良好氛围。
济源示范区公安局
2024年服务企业十项措施
一、实行旅馆业、特种行业经营许可审批承诺制度
公安机关一次性告知“审批许可依据、法定开办条件、材料提交清单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申请单位的行政相对人在一定期限内提交规定手续材料,并书面承诺即可获旅馆业特种行业经营许可审批。
二、缩短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证、运输证办理时限
对符合规定申请条件的企业单位,申请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证、运输证,审批时限由目前的3个工作日缩短至1日,实行当日申请、当日审批、当日办结。
三、营运类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网上办”
全市营运类车辆可通过“交管12123”APP网上处理交通违法。
四、开通“警企服务专用窗口”
在市民之家公安大厅、车管所增设“警企服务专用窗口”,开辟助企服务绿色通道,提供业务预约办、集中办、加急办等服务。
五、推出重点企业“管家式”服务
建立完善“经侦管家服务群”,定期发布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新型经济犯罪预警提示等,接受案件法律咨询,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
六、开通“涉企案件举报热线电话”
完善涉企警情快速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对涉企警情、投诉举报等,第一时间处警、受理、查处,依法快速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七、推出《公安经侦提示书(函)》
工作中发现某类违法犯罪活动多发频发且危害严重,某领域、行业的“黑天鹅”“灰犀牛”事件,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企业有关人员存在违法行为,需要给予有关处分、行业惩戒等情形的,向相关企业发送《公安经侦提示书(函)》,协助企业弥补漏洞,强化内部风险控制。
八、设立“企业法律咨询日”
每月定期组织公职律师,走访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九、涉企经济案件快速办、审慎办
坚持规范经济活动和促进企业发展并重,对涉企案件进行标注,依法快速办理涉企案件。严格规范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审查机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地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
十、优化易制毒化学品24小时线上审批服务
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购买、运输、变更等申请全部在网上流转审批,工作人员24小时在岗服务,随时回应企业审批需求,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时间成本,提升服务质效。
示范区司法局
2024年服务企业八项措施
一、全面开展涉企政策文件行政合法性审查。
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签订的协议、合同等全部纳入行政合法性审查范围,及时修改或废止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精准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强化企业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三、深化企业“法治体检”活动
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重点围绕股权纠纷、合同违约等领域,帮助企业查找法律漏洞和风险点,并提供应对建议和改进措施。
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回溯管理,加大涉企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五、深化涉企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和服务型行政执法
优化柔性执法制度,全面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使执法刚柔相济,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六、加强人民调解,助力营商环境
常态化开展“践行‘枫桥经验’助力平安济源”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及时把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企业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七、开辟济源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营商环境”专栏
公众号后台拥有万名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等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八、畅通涉企公证服务绿色通道
设立公证助企惠企服务窗口,实施“信易+公证”等利企便企服务举措,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公证服务。